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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海宁”微视频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单位:全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19-06-1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清廉海宁”建设,大力弘扬清廉文化,涵养清风正气,经研究,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清廉海宁”微视频剧本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本次活动由中共海宁市纪委、中共海宁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海宁基地服务中心、浙江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承办。

一、征集时间与对象

时间:即日起至7月30日

对象:面向各基层党委、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征集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微视频剧本。特别欢迎各影视、广告制作机构以及高校大学生参加。

二、征集内容与要求

1、围绕“清廉海宁”主题,要求内容健康,创意新颖,贴近时代、贴近生活。作品要以小见大,润物无声,以“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用“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剧本创作为剧情片,不限题材,要求主题突出、故事情节新颖、剧情安排巧妙,故事结构完整。公益广告时长2分钟之内,微电影时长20分钟左右。

3、剧本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4、具体要求:人物要性格特征鲜明,善于利用细节表现人物情感世界;剧情要故事性强、带有诙谐轻松元素,避免过于古板、说教或好人好事式的情节;场景要尽量减少过度华丽以及复杂的表现,要求考虑到现实摄制时的场景限制以及演员表演的可操作性;节奏方面,全剧要实现2-3次高潮,避免拖沓冗长以及夹杂与故事无关的情节;台词要精炼和生活化。

5、本次征集只限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未在宣传媒介公开播放发表过;不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纠纷。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在知识产权存续期内,可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如涉及作品侵权的,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6、特别说明:作品提交后,即为作者同意将其剧本改编权和拍摄权无偿授权主办方和承办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被授权方可以行使改编权和拍摄权,但是会保留原作者的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

三、作品提交方式

1、报送作品请以word或wps文件提交,作品文件名统一为:作品名称+报送单位+联系电话,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报名表

2、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可通过电子邮箱投稿,邮箱为:guanyuanxkjs@163.com,标题注明“清廉海宁微视频剧本应征投稿”。

3、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影视创作、文学创作专家进行评审评。经评审入围的优秀作品将给予每部2000元稿酬。

4、对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在“清廉海宁”、“清廉浙传”微信公众号、“清风颜品”、海宁电视台、海宁日报等平台发表,并拍摄成微电影,保留原作者的署名权。

5、海宁基地联系人:高琪雯王磊;联系电话:1595733978813586429311;浙江传媒学院联系人:陈英弟;联系电话:0573-89390358

6、本次微视频剧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若作者对以上条款内容有保留,应做出书面声明,否则,一旦投稿,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清廉海宁”解读

(一)政治清明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政府清廉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规范权力的建章立制,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共资金管理,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看护好经营好公共资产。

(三)干部清正

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党性法纪教育,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四)社会清朗

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清廉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