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10年应届男性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专科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2、身心健康,思想进步,遵法守纪,无不良记录;
三、时间安排
1、5月10日前广泛动员宣传;
2、5月10日——6月15日,指导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6月30日前,学校对学生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并把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发给学生本人;
4、10月31日前,学院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2011年2月后,学校将《补偿代偿申请表》盖章报送省资助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复审,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四、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2、优先审批定兵;
3、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选取士官、军官、考军校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6000元每年,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补偿,年限为3-4年)。
5、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三年内);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6、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一年后视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户档随迁,重点推荐。
五、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
1、学校各部门与各二级学院要明确毕业生预征工作的意义、政策与程序,要以毕业生预征工作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2、学校成立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毕业生预征小组,成员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组成,具体落实本学院预征工作,要安排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与联系工作。
3、5.10-5.16为今年毕业生预征工作宣传周,学校相关部门与各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人武部汇同宣传部、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和各学院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校内网、公告、横幅、图片、手机短信、QQ群等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一个男生(宣传材料在学生处领取,应届男性毕业生每人一份),在校园内营造毕业生预征氛围。要通过现场政策咨询会、优秀毕业生士兵报告会、征兵政策主题班会以及党团活动等形式,有效的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力求在数量与质量上有所提高;
各二级学院有关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宣传周的活动方案请于5月7日前交学生处宋红岩。
六、报名方式
自2010年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网上实名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n或http://zbbm.chsi.com.cn。人武部将组织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进行培训。
浙江传媒学院人武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