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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浙江传媒学院发布时间:2009-10-15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传媒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规定(试行)》(浙传院〔2008〕1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下沙白杨街道2009年度征兵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我校本年度大学生应征入伍和退役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大学生征兵工作是保家卫国,为60年国庆献礼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请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宣传动员、学籍审查、预选报名、政治初审以及退役学生安置等工作。

二、 兵役任务

本年度先后将有大学生飞行员、男义务兵、女义务兵、艺术特长兵等兵种选拔以及2007年入伍大学生退役工作。任务重,时间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为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出力,这将是学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 兵役登记职责

学校人武部做好总体策划、宣传、组织等工作;相关部门利用横幅、张贴公告、校园网、校园广播等方式加强动员工作;各二级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总负责,指定一名辅导员(名单于9月28日前报到人武部)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征兵工作,各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前结束本学院登记、核验等工作,并上报校人武部(联系人:宋红岩,电话:86832121);征兵名单确定后,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要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保留工作。

四、 兵役登记范围

(一) 空军

选拔对象为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08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生。男性,未婚。

本科毕业男生: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大二男生:原则上不分文理科及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具体选拔条件和飞行学员相关待遇参见附件1。

(二)男义务兵

基本条件:必须是已经取得高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男性大学生,学生应征入伍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年龄条件: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政联字[2004]第13号)的通知执行。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字[2003]第2号)的通知执行。

具体选拔条件参见附件4

(三)女义务兵、艺术特长兵等兵种的选拔条件将根据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五、退役学生安抚工作

请相关部门、学院做好今年即将退役大学生的联系与确认工作,宣传学校的相关优抚政策。对退役的同学要做好安抚与激励工作;对考上军校的同学要做好学籍变更、档案派遣等保障工作。

从高校选拔大学生兵役,是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培训、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学院认真履行征兵义务,着眼全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09征兵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包含

1、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

2、白杨街道人武部2009年度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3、白杨街道2009年度征兵工作计划

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白杨街道大学生入伍参军家长意见书

6、2009年度应征大学生花名册

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的通知

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